浙江印發關于規范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征求意見稿
日前,浙江環保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關于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全過程監管,加快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利用處置,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我廳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見附件1),為提高《通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現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17年10月18日—27日
聯系人:省環保廳固管中心吳穎嬌;
聯系電話:0571-28869054;傳真:0571-28869148,電子郵箱:34544942@qq.com。
關于進一步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監管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環保局,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運輸、利用處置單位:
為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全過程監管,加快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利用處置,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范我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產廢單位要落實源頭管理精細化
(一)重視源頭減排。對已建項目,要積極采取措施,開展廢物減量化工藝改造、場內綜合利用處置,減少廢物產生量和轉移量。對新建項目,要在環評階段對廢物減量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同時明確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去向,核實實際能力,確保可行性。
(二)理清產廢底數。應按當前生產工藝及實際工況,進一步分析廢物產生環節、種類、數量、去向,做好臺賬登記。對一般工業固廢中需處置的部分,應參照危險廢物的要求嚴格管理。對產廢情況復雜、底數不清的企業,鼓勵企業自主委托開展第三方核查并按核查結果進行臺賬登記。
(三)強化貯存管理。應按照產廢實際,對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相關要求,根據貯存的工業固體廢物的類型,建設符合規范且滿足需求的貯存場所。對新建項目,貯存場所必須作為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實行安全分類存放,并禁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四)依法辦理轉移。產廢單位應與具有相應利用處置能力的單位簽訂合同,依法委托利用處置業務。固廢轉移過程要執行轉移交接記錄制度,明確轉移量、轉移車輛及駕駛員、轉移去向,由產生單位及接收單位分別簽字蓋章。利用處置費用應通過銀行轉賬直接支付利用處置單位,不得由運輸單位代收。固體廢物轉移出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貯存、處置的,應依法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級環保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方可轉移。
(五)規范管理制度。建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明確責任人與管理組織。嚴格執行一般工業固廢申報登記制度及內部登記臺賬制度,逐年向縣級環保部門申報廢物種類、數量、流向、貯存、處置等信息,實時登記廢物流轉情況。制定針對應急預案,向縣級環保部門備案,并對相關設施操作、維護等人員開展專業知識培訓,加強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行和使用。
(六)嚴格全程管理。省控以上一般工業固廢產生單位應在產生點、貯存場所、廢物出入口“三點一線”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全省固廢管理信息系統聯網,監控信息應保存3個月以上,實現廢物流轉信息“可追溯”。年產5000噸以上工業污泥的單位應在2019年6月底前率先全面完成視頻監控設施安裝并聯網。
二、運輸單位要落實貯運過程規范化
(一)規范運輸管理。運輸單位應按照承運廢物特性,配備相應運輸車輛,運輸車輛應配備GPS和視頻記錄儀。運輸過程要做好防揚散、防滲漏等措施,嚴防二次污染。駕駛員、押運員等從業人員應由運輸單位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培訓,了解掌握一般工業固廢知識、事故應對技能及相關管理制度。
(二)加強交接管理。在廢物交接環節,運輸單位應與產生單位核實所承運的一般工業固廢的具體信息,填好交接記錄單。交接記錄單要隨車運行,嚴禁將承運的一般工業固廢交由合同規定單位以外的個人或單位,并嚴防運輸途中跑冒滴漏。利用處置單位在接收時,要查驗核對交接記錄單信息,查驗接收的一般工業廢物的類別和數量等,不得接受非法委托。
三、利用處置單位要落實利用處置無害化
(一)嚴格內部管理。從事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的單位,要對照環評及驗收文件,依法開展生產活動,并嚴格落實各項污染物排放要求。要執行一般工業固廢經營記錄制度,按照廢物實際入廠、生產等情況如實登記,做到廢物的交接記錄與利用處置記錄相一致。要切實加強運行安全管理,制定培訓計劃,定期開展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制定應急預案,根據生產經營廢物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根據不同廢物的特性,做好安全防護,加強監測和巡查,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二)強化污染防治。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單位應嚴格落實環評批復、驗收文件中關于污染防治的各項要求,妥善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嚴防二次污染。要對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嚴防破損,杜絕事故性排放。要制定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計劃,并按計劃開展自行監測。
(三)落實全過程監管要求。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單位應在廢物出入口、貯存場所、利用處置設施建立交接記錄制度,在內部“三點一線”等關鍵環節,設立視頻監控,實現在線實時跟蹤。鼓勵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單位通過企業網站等渠道,公開廢物接收處置、污染物排放等相關信息。
四、地方政府要壓實設施建設主體責任
縣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制定本轄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推廣能夠減少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要將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范疇,根據轄區內產廢實際和產廢特點,按照“利用處置能力滿足一般工業固廢不出縣”的要求,統籌規劃各類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確保本轄區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能力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轄區巡查制度,一經發現固廢非法傾倒等環境違法行為,要立即制止并報告相關部門。
五、各職能部門要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各級環保、發展改革、經信、建設和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一)環保部門。要構建一般工業固廢從產生、運輸到處置的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監管能力,創新監管手段,推進工業邊角料、工業污泥的無害化利用處置工作。環境監察機構應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創新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有計劃對重點產廢企業及利用處置企業的一般工業固廢產生量、轉移量、利用處置量、資金往來情況進行抽樣審計。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定期公開執法檢查結果等信息,并對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予以通報。
(二)發改部門。要落實《浙江省循環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推進固體廢物可用盡用。以廢舊金屬、廢舊塑料、廢舊紡織品等再生資源為重點,推動“城市礦產”、“城市油田”、“城市棉田”等建設,引導再生資源企業集聚化規模化發展。推動實施靜脈產業重點示范項目,加快建設靜脈產業基地。
(三)經信部門。要拓寬粉煤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渠道,提高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將有利用價值的固體廢物作為原料利用或加工成符合標準的副產品,切實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
(四)建設部門。要推動一般工業固廢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利用處置工作,健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從產生、運輸、儲存、處置的全過程監管體系,督促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
(五)交通部門。要出臺針對運輸工具的要求及規范,加強對一般工業固廢運輸環節的管理。